解析劳动关系,保护合法权益

    小王毕业后经熟人介绍到一家电子公司工作,只经过一次简单的面试就被录用了。比起其他同学,又签合同,又办手续,他的就业明显简单多了。小王非常高兴,专业对口,工资也不低,每月 1000 元,真是“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”,其他没有必要再问了,第三天直接报到上班。然而,“幸福”常与“痛苦”相伴。

    一晃,小王在这家公司连续工作了三个多月,每个月领到的工资都只 500 多元。为此,他找到公司负责人,负责人告诉他:“你拿的是试用期工资,你的试用期是两个月”。

    “试作期?当初没人跟我说呀!”忍两个月再说吧。

    又过了两个月,小王领到的工资仍然是 500 多元,他再次找到公司负责人,负责人说:“虽然你的试用期已过,可以拿全薪了,但我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。你工作时间短,根本达不到我们的要求。年轻人不要这样斤斤计较好了!”

    怎么会是这样呢?小王突然感到有些气短。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吧?”同学的话提醒了他。于是小王又找到公司负责人,要求签订劳动合同。过了几天,公司将劳动合同交给小王,请他签字。小王拿到合同,只注意看了一下有关工资的条款,认为没问题了,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可当他再领工资时,发现仍然不是 1000 元,而只是比没签合同前增加了 100 元。小王清楚记得合同工资条款上明明写的是 1000 元,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呀!

    小王把劳动合同给母校传真了一份,找老师咨询。老师发现劳动合同有关社会保险条款上有这样的内容:小王要承担企业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。老师电话告诉他:“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律义务,这份合同违反了社会保障法规的规定。按合同执行,你不仅要承担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,而且还要替企业承担缴费义务,自然就拿不到 1000 元工资了。”

    古人云: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”。初入职场的年轻人,并不一定都会陷入无穷无尽的劳动纠纷和争议,但我们必须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,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。学会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,做到对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心中有数,本着对自己,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,掌握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的方法,才能踏踏实实地工作、安安稳稳地挣钱。

    有的同学可能出于对用人单位的尊重,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,怕给用人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等等,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敢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单位,为日后的履行合同留下了许多问题。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,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有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充分进行协商,达成一致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过程,劳动者有知情权,有人单位有说明情况的义务,协商本身就需要彼此阐明各自的意见,这也是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。一般情况下,在听完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说明后,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,单位不会产生反感。对于一些原则问题,即使可能会使单位不高兴,也要阐明自己的观点,否则可能会由于你一时怯懦,为今后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留下遗憾。

    有的同学就业心气高,希望工作既体面,薪水又高,但现实生活中就业难也是事实。因此,当你得到一份工作,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实事求是,权衡利弊时要学会“妥协”。如果你选择的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,而且又是一个用工行为很规范的单位,个人的发展空间比较大,只是单位对你的能力还不了解或由于职位的原因,薪金水平与你的期望值有一定的距离,只要劳动合同没有原则性问题,基本权利能够得到保障,你可以考虑做些小的妥协,以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。

    劳动合同的签订,意味着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,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是维系这种劳动关系的基础。做人要本着“诚实守信”的原则,忠于自己所选择的职业,认同企业的文化,热爱自己的岗位。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、维护良好的环境、善待他人;信守自己的承诺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,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。学会理解企业,积极处理劳动关系双方可能出现的问题,当企业遇到困难时要与企业“同舟共济”。

    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你与用人单位的共同呵护,这一点对于初入职场的毕业生尤为重要。现实生活中,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,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争议也在所难免。一旦出现劳动争议,不去认真对待,不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不对的;但处理问题过激,不按照法律程序办事,不讲究处理问题的方式同样不可取。法律规定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四种途径。遇到劳动争议的问题,首先应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,在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情况下,再选择仲裁和诉说,并按法律程序要求执行。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要言之有理,言之有物,要用事实、法律法规、劳动合同说话。作为个人要得理让人,允许单位改正错误,以法律法规按劳动合同办事为原则,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以妥善解决争议为目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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